2017年青海高校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单独招生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0-12-0908:19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办,各有关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现将《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截至2011年8月31日,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非“三校”毕业生;
3.在“三校”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参加过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高考中有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陕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
7.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报考科类及考试科目
报考科类分为工科、土建、农林、财经管理、医药、语言法律、旅游餐饮、综合等8个科类,各科类招生专业见《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专业参考目录表》(附件)。招生院校、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招生计划数等以《自学考试报·招生考试特刊》公布的为准。考生可选报其中的一类,不得兼报。
高职(专科)层次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职教师资本科层次加考英语。各科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分别为:
科类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工科类
物理
电工基础
土建类
物理
建筑制图与识图
农林类
化学
植物
财经管理类
德育
基础会计
医药类
化学
生理学
语言法律类
德育
应用写作
旅游餐饮类
德育
食品营养与卫生
综合类
德育
专业课
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课试卷满分值均为100分;专业课满分值为200分。省招办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试题。综合类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省招办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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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