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标准对我厂设备异动的管理内容、要求及实施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设备异动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使我厂设备安全基础更牢固、性能更可靠、运行更稳定。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乌海市天洁电力公司设备异动管理。
3.职责
3.1
异动申请填写人(设备管理人员)
3.1.1当设备或系统需发生异动时,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事前提出设计方案、图纸、措施,填写异动申请。
3.1.2异动申请经生技分部专工审核,生技分部主任审定,生产副厂长批准后,安排实施。如设备异动申请内容涉及其它专业,应履行会审(核)签字程序。
3.1.3设备异动后,在设备复役前异动申请单位填写好设备异动报告(应包括相关技术规范、图纸、流程
等内容),分发至运行、生技、生产副厂长等有关单位或个人。设备异动报告作为改造项目完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3.1.4设备异动涉及主要设备或主要辅机设备时应向运行作书面交底,交底材料由申请部门准备。
3.1.5对设备的异动,如涉及备品储备,要及时修改或绘制备品图,并通知物资分部和仓库,及时处理原储备备品。
3.1.6异动完成一个月内,完成设备台帐补充或修改,做好技术记录。
3.1.7重大设备异动后,一个月内编写完工报告,汇总资料,分发相关部门及档案室存档。
3.1.8对涉及固定资产变更性质的异动,完工一个月内填写固定资产卡,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报废手续。
3.2
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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