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公司驾驶员及各种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根据省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黔移有限综„2011‟3号),现就公司车辆管理事宜如下:
一、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一律不准将公司车辆交由公司以外人员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费用。
(二)公司三级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未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三)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四)驾驶员无出差任务时,一律将所驾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外停放过夜。
(五)驾驶员要提高警惕,严防车辆被盗、被毁。
(六)驾驶员对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进行。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八)驾驶员对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
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保持良好车况。
(九)车辆肇事或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和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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