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天拖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正确使用以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的安全与健康,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伤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不是一种福利待遇,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品。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不得随意增减规定数量和使用期限。
1.3、一切劳动保护用品系天拖公司所有财产,使用者不得任意改变、破坏原貌。
2、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购买和发放:
2.1、各单位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申请计划报送安保部,安保部按规定,批准、审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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