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征地入楼意愿度的调查报告2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2013年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学校:山西农业大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行政管理1202班姓名:赵鹭学号:20121009706
【摘要】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中是一项重要任务。我国虽然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加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传统人治文化观念深厚的影响,广大农村仍然存在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许多地方的村民不懂法,不守法,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法治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
【关键词】
新农村法律意识法治
调查内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后北屯村、太原市晋源区武家庄村
调查时间:2013年8月3日—2013年8月10日
调查对象:村民
调查方式。通过对村民的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在网上调查和收集资料等方式。
一、调查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对于一个受封建思想影响几千年的大国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进步机会。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缺少民主和法治的传统,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解放以后,我们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起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建设也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我国人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特别是立法上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人治观念根深蒂固,而法治观念较为淡漠。
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多年来,我国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应当看到的是,但在一些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农村仍然存在着很多看似正常却与法不符的现象。为此,利用暑假时间,我对太原市一些农村进行了调查,并在搜集资料、整理材料、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
第1页行管1202班赵鹭
二、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1.农民法律意识水平总体上十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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