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及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报损、销毁制度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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