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意见》(渝府发〔2010〕89号)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在2012年年底前消除全部d级农村危房,2014年年底前消除全部农村危房,推动农村宜居目标的实现。现就加快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改善最贫困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环境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善举。
近年来,特别是通过2009年、2010年两年的努力,全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5.7万户,其中改造d级农村危房7.6万户。但是,全市现仍有农村危房38.62万户,按危险程度分,c级农村危房29.92万户,约占77.5%;d级农村危房8.7万户,约占22.5%。农村危房已不能满足正常居住需求,特别是d级农村危房已整体出现险情,时刻危及广大农村危房户生命财产安全。对城乡统筹任务重、农村幅员面积大的重庆来说,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尽快消除d级农村危房,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二、实施步骤
(未完,全文共1689字,当前显示5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