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文体场馆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央编委批准《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改革后,市政府将设置31个工作部门,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
【本报讯】
(记者叶晓滨滑翔)昨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上,经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历时一年多精心制订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向外公布,备受各界瞩目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随即启动。根据《方案》,改革后,市政府将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
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基础上,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市政府将设置31个工作部门,并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分别命名为“委”、“局”、“办”。其中,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同时,将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将一部分“办”交由市政府办公厅归口联系。
【新设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改革目的】
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主要精力转到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谋长远、抓总量、促改革、促发展。
【职能调整】
将物价局的定价职责、统计局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责,整合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联系统计局,统计局主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
【新设机构】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改革目的】
促进科技、工业贸易与信息化融合,实现以科技发展引领产业升级,以流通引领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职能调整】
将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办、保税区管理局的职责,以及信息办的信息化有关职责,整合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不再保留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设机构】
财政委员会
【改革目的】
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探索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职能调整】
财政局改为财政委员会。地方税务局由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与深圳市政府双重领导调整为深圳市政府领导,由财政委员会归口联系。
【新设机构】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改革目的】
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解决目前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脱节、衔接不畅,日常管理中职能交叉、扯皮现象严重等问题,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职能调整】
(未完,全文共3453字,当前显示11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