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5篇范文]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年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一、资助目的
1.增强医院科研创新能力,发现培养青年人才,优化青年科研骨干成长环境,促进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2.帮助我院青年医师启动和开展科研工作,为青年医师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省部级研究基金提供前期实验资助。
二、资助形式
1.本基金以科研立项的方式给予资助,资助经费来源于医院的人才培养专项经费。
2.基金每2年评选1次。每次资助15项,分为a、b二类。a类资助5项,每项经费2万元;b类资助10项,每项经费1万元;每年累计资助金额20万元。
3.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35周岁以下,试用期结束后的本院职工(含医学院编制人员)。
2.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
3.尚未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或承担科研课题累计金额≤2万元。
4.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相关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著。
5.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
四、申请及基金评审、遴选程序
1.实行“自由申请,专家评审,公开竞争,择优支持”原则。
2.评选当年10月份开始申报。
3.科研科负责基金申报、评审和考核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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