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最新十二项核心制度
一、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上、下午至少查房各一次。在上级医师查房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2.主治医师对本病区病员的诊治全面负责,每日查房一次。
3.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病例,进行重点示教等。护士长应随同科主任查房。
4.住院医师对危重及特殊检查的病员,应随时掌握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5.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护理查房一次,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等。
6.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员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7.院领导及医务处、护理部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1.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12.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3.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4.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5.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三、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会。当病员的病史及相关检查齐全时,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对病员仍不能作出明确诊断者,称为疑难病例。疑难病例由病区提出,科主任召集全科医师组织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集中群众智慧,允许各学术流派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者归纳总结,提出诊断治疗方案,由管床医师进行记录,讨论记录续写在病程记录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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