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获准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有关优惠政策
“城中村”改造项目不能享受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机关在对某房地产公司2010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上半年正常缴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下半年没有缴纳。问其原因,企业会计说公司开发的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国家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半年缴纳的税款正要申请退库。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并以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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