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大力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实施意见

一、办理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

3、国内已获博士学位,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十八个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十八个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受理、审核,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留学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点击菜单中的“办理引进人才”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点击“现在申请”按钮,按有关要求详细、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填报完所有的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并如实填写“申请原因”,填报完所有信息后,点击“申请”按钮;

2、留学人员所在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为“口令方式登录”),点击菜单中的“审核员工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引进人才申请”,进入该功能主页面后,通过查询找到需要办理的留学人员信息,如实选择和填写审核结果和意见,并点击“保存”按钮;

3、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持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进行复核

三、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填写《引进留学人才审批表》(须由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聘用单位引进留学人员的报告;


(未完,全文共2008字,当前显示65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