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变更执业机构申请
异地变更执业机构
时间:(2010-07-13)字体--【大中小】
异地变更执业机构是指律师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结业务、档案和财务的交接手续。
律师申请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未完,全文共669字,当前显示1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