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汇报定稿
永春县煤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永春县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根据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煤监局、省安监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11‟307号)、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1‟1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安委[2011]2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经过近阶来的工作,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成立了由30多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煤炭管理领导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叶一帆县长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坚持“严查、严打、严管、严处、严关”的工作原则,重点打击,加强管理,全力1
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分管煤炭的王超万副县长经常深入矿区,检查部署。我办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煤炭“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煤矿非法矿井整顿打击工作的整体推进。
(未完,全文共2236字,当前显示5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