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出让土地初始登记需提供资料专题

初始土地登记工作程序

一、区(县级市)审批模式

包括增城市、从化市、南沙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番禺区、花都区过渡期间农村(城中村)初始土地登记及白云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土地登记的受理(1天)

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农村初始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文件;

3、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6、申请登记的宗地图

收件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收件,开具土地登记收件单交申请人。资料审查不合格的退案。

(二)土地登记的审核(14天)

1、初审(7天)

土地登记收件后移交经办人进行初审,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中填写初审意见后送审核,不盖公章;

2、审核(7天)

由科长负责审核,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盖产权地籍科公章;审核不同意发证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送局长审批。

(三)公告(25天)

审核同意发证的以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名义发布审核公告;不同意发证的,不发布公告。

以上公告期限一般为15天。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异议人向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进行复查审核(10天)。

(四)批准(10天)

公告期满后,由分管局长批准发证,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中填写批准意见,县级市盖政府发证专用章,区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盖政府发证专用章;

不同意发证的,分管局长批准后退案。

(五)注册登记,颁发证书(10天)

1、注册登记

批准登记的宗地,在登记发证系统中生成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输出形成土地登记簿和土地归户册。


(未完,全文共2295字,当前显示7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