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职称的要求
湘教职改办字„2010‟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
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程序及送审材料的规定》(湘人发„1996‟3号)和省职改办《关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的补充规定》(湘职改办„1998‟1号)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我办拟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任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5、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译文译著的,要按照湘职改字„1996‟4号文件要求提交译文译著原件和人事职改部门对其外语水平测试的成绩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务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申报中级职务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未完,全文共2038字,当前显示63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