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播出报告制度
电视传输部安全播出巡检制度
(试行)
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有线电视网络前端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传输部定时巡检相关规定如下:
1、当班机务员每两小时对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前端系统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网络机房综合监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巡检并记录巡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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