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建设局 惠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实施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管理办法》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后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定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定的办法,按照投资项目规模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第三条招标人凭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备案表,已备案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立项文件等文件资料,向中心申请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时须填写《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选定代理机构申请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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