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鼓励广大员工主动参与公司管理,及时监督和举报公司内部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员工广泛参与;
(二)实时监督举报;
(三)处理及时有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
(五)为举报人保密。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设立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
公司设立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为内部举报工作领导机构。总裁任组长,分管总裁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任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内部举报工作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二)受理员工举报的内部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并组织对该行为进行调查分析和性质认定;
(三)讨论研究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的补救和整改措施上报公司;
(四)依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出具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第三章举报内容第六条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环节的运营缺陷、管理漏洞或违规行为都列为员工举报范围内。
(一)经营管理中违反公司制度、监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财务制度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员工招聘、干部聘任中违背公开、公平原则的暗箱操作行为;
(四)公司物品采购、公务消费、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五)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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