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不得不背的内容
印花税:书立、使用、领受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印花税比例:
1、0.05‰:借款合同;
2、0.3‰:购销、建安、技术;
3、0.5‰: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运(不含押运费)、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资金帐;
4、1‰: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5、2‰:股权转让书据
建安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承包金额(不做任何剔除)
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货运合同金额: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
借款合同:
1、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
2、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按借款合同贴花,无力偿还财产转让时,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规定计税贴花
3、融资租赁业务签定的融资租赁合同,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4、基建贷款分年签定借款合同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定总合同,只就余额计税贴花
修改对外合同:差额、当日汇率
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按金额比例贴花未标明金额的:按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无则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计算
金额为外币:按书立当日外汇牌价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
一角以上的: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记,满5分的按1角计算
分包或转包:两道纳税
国内联运起运地结算运费:以全程为依据;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为依据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九种,168.80元
优惠:
1、副本或抄本免税
2、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费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定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违规处罚:
1、未注销或画销的,1-3倍罚款;
2、未贴或少贴的,3-5倍罚款;
3、揭下重用的,5倍或者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提请追究刑事责任
5、对汇总缴纳凭证不按规定办理并保存备查的,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的撤消汇缴许可证
6、未按规定期限保存凭证的,5000元以下罚款。
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属财产税
征税对象:境内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的买卖、赠与、:)。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视同房屋买卖的特殊情况: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按现价)或作股权转让(按买价)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房屋买卖中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动产成交价格
契税特殊情况:
1.公司制改造:涉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征;其他不征或免征2.企业合并:如合并前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其余征收3.企业分立:不征4.债务重组:股权转让中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增资扩股中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5.破产:对债权人免征;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转让时,转让者补缴契税(依据: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或土地收益)
优惠: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酌情减免
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
4、符合减免税规定的纳税人,签定合同后10日内办理减免税手续
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条件:
1、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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