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创新、降本提效”活动完成情况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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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单位:总经理办公室发件人:尹贻山
发件主题: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关于降本提效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发往目地:公司机关,生产单位,改制单位,直属单位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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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肥矿集团
关于降本提效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集团公司2月4日周一办公会11号督查事项要求,朱立新总经理组织财务资产处、计划预算处、审计处、重点工作督查组,于3月
28、29日,对曹庄煤矿、白庄煤矿、梁宝寺二号井筹建处、陈蛮庄煤矿筹建处落实2013年工作会、经济指标分解、立项督查事项、重点工作、22号文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考核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体看,曹庄煤矿、白庄煤矿、梁宝寺二号井筹建处、陈蛮庄煤矿筹建处按照集团公司部署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目标,强化领导,迅速行动,执行有力。集团公司2013年工作会后,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保障措施,量化标准,细化考核,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集团公司严管严控22号文件下发后,各单位严格落实,均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下发降本提效实施细
则,细化各专业组分工,指标责任到人,时间节点到天。
通过督查发现。一是对前期集团公司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二是指标细化分解、22号文件落实还有不到位现象,细化量化不够,没有建立压力良性传导机制;三是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的痕迹和证明材料不齐全;四是经营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筹建单位资产管理等工作普遍存在缺陷。
二、督查情况
通过听汇报、座谈、查资料、看现场,查出问题26条,共计考核15600元。
(一)曹庄矿
根据指标和采场条件、煤质等实际,自我加压,在成本安排上降低幅度大于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在内部产量安排上高于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产量。从账面看一季度经营效果较好:利润1052万元,比预算649万元增利403万元。原煤单位成本470.65元/吨,比计划500.56元/吨下降29.91元/吨。
督查发现问题6条,考核28人次,罚款4100元;联责追究副矿级以上14人次,罚款2000元。
1.物资采购价格监管不到位,未上报价格监控信息,未将供应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进行分品种逐笔对比分析。
考核责任人陈明明200元;联责考核顾文东200元、韩其贵200元、李明君100元、刘运强100元。
2.煤炭销售价格监管不到位,矿只是与分公司提供挂牌价进行对比,未按发煤批次与市场价进行对比分析。
考核责任人付振洲200元;联责考核李茂华200元、王庆双200元、李明君100元。
3.无提高原煤全员工效具体实施方案。
考核责任人颜坤200元;联责考核赵玉洪200元、韩其贵200元、李
明君100元、张伟100元。
4.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重大重要风险监控预警指标及应急预案不全面。
考核责任人刘明晖100元;联责考核王彦文200元、崔建忠200元、李明君100元、王海成200元。
5.在洗选加工、销售配煤和杜绝质量过剩等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无措施。考核责任人李茂华100元;联责考核徐光恩100元、王庆双200元、李明君100元。
6.集团公司督查立项通知单2号落实不到位。营业收入未按预算进度完成。
考核责任人李茂华100元;联责考核韩其贵100元、王庆双100元、李明君100元、李洪刚100元。
(二)白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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