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程序-上海金山-上海政府
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申报程序
一、工作依据
《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评定组织单位
金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三、决定单位金山区人民政府
四、申报对象
金山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和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个人。
五、评定方式
每两年一评,每届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提名奖不超过4家,获奖个人不超过2人。
六、材料要求
1、组织申报
(1)申报时间。有意向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填写好《金山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经所在的镇、街道、工业区签署推荐意见后,于4月15日前报送至金山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
(2)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报表(纸质三份,电子文本一份)②组织概述(纸质三份,电子文本一份)③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的三年内财务报表、证实性材料(纸质三份,电子文本一份)(3)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①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栏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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