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5篇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州市财政局
苏发改服〔201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服务业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发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0】
473号)要求,现将组织上报2010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备选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与集聚区主体功能相一致且可以显著提高集聚区公共服务功能。
(二)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列入本年度省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下列领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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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物流业。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建设项目;以工业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配送为主的制造业物流外包;与制造业配套的采购、仓储、配送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项目;以商品贸易、批发配送为主的专业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与技术推广工程;行业性、区域性及面向中小企业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等。
2、商贸流通业。商业连锁经营和配送;农资连锁配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大型农贸市场副食品安全检测服务体系。
3、商务服务业。发展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导的会展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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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