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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引才入户政策再放宽

杭州调整购房入户政策还清贷款才能入户

http://news..com2008年11月08日09:59浙江在线我要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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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将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等区域。

昨天,从杭州市公安局发布,目前警方已对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有关事项作出调整。据杭州警方户政部门介绍,此次外地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区域主要是市区范围,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时间仍按原政策执行;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时间从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在市区购买一定价值单套住房(含二手房),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一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如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

申请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滨江区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钱江新城购买单套住宅总价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未完,全文共2483字,当前显示7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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