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贡献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73年8月5日至20日)
由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在北京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
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制定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此外,初步规划出到本世纪末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指标、步骤和措施。会议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推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89年4月28日至5月1日)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评价了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总结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的五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一新的台阶。提出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环境监管,向环境污染宣战,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9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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