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基金使用
“十个全覆盖”,即“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是湖北省2010年起实施的一项反腐倡廉的系统工程,是该省推进源头治腐工作采取的重大举措。
“十个全覆盖”是指:
1.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2.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
3.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全覆盖、
4.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全覆盖、
5.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全覆盖、
6.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全覆盖、
7.省市县三级“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覆盖、
8.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全覆盖、
9.廉洁教育的“六进”全覆盖,以及
10.县乡村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
“十个全覆盖”进一步细化的表述是:
一、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努力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二、以构建“两圈、一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
三、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全覆盖。
四、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的全覆盖。
五、以为民利民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的全覆盖。
六、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努力实现全省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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