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煤炭采购管理办法
1煤炭采购管理总体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煤炭采购分为总部直接集中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企业自采三中采购模式。动力煤及化工煤纳入总部直接集中采购和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生产机零星生活用煤纳入企业自采。
1.2煤炭采购管理原则
坚持集团化采购,发挥中国石化整体优势,归口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订货、联合谈判,加强战略采购要大矿合作,依托煤炭物流基地,构建中国石化煤炭保供体系,实现煤炭采购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
1.3煤炭采购管控方式
1.3.1实行总部和企业间上下一体,分工协作的运作模式。
1.3.2实施专业化分工和流程化操作,实现主要业务环节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制
衡的管理模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物资装备部是煤炭采购的沟口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采购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负责煤炭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煤炭物流基地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2.2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是煤炭集中采购的配合部门,负责自采工作的组织实施。
2.3企业生产、技术、质量、使用部门负责煤炭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及堆场管理,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参与数量、质量验收。
3工作程序和要求
3.1煤炭采购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市场分析、价格管理、签订框架协议(合同)、进度控制、计量与检验、货款支付与结算、库存管理等环节。
3.2计划管理
3.2.1企业生产、计划等管理部门根据下一年度企业处生产经营计划,确定下年
度需求计划,及时提交物资供应部门。物资供应部门制定企业年度煤炭采购计划预案,经企业主管供应领导审批后,全口径上报物资装备部。
3.2.2物资装备部研究制定下年度煤炭订货思路,形成采购方案,组织企业、供
应商进行对接,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下发执行。
3.2.3企业生产、计划等管理部门组织用煤单位按月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下达月
度煤炭需求计划。
3.2.4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根据月度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属总部直接集中采购
的及时上报物资装备部,属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的由企业自行实施。
3.3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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