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确权资金实施方案
东昌府区河渠工程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灌溉防洪体系,依法管理河渠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保丰减灾功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通知》(鲁政办发[2011]1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抓紧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指挥体系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河渠划界确权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河渠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是依法管理河道、沟渠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河渠岸线管理规划,明确管理范围内堤防、滩地及水域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等"三权",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人水和谐,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对我区各级河渠确权发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河渠工程布局,确保雨后田间径流及时排入沟渠,并逐级顺利排入徒骇、马颊河干流,实现一般丰水年基
1本无涝灾,干旱年份能适时灌溉。
二、确权划界范围
(未完,全文共1628字,当前显示4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