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5篇范文
【发布单位】
福建省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167号【发布日期】
2007-08-21【生效日期】
2007-08-2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7]16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合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实现服务业全行业统计,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省联席会议由省编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水利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林业厅,省地税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测绘局,国税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气象局、地震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省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的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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