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的青少年维权职能,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建立和完善维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2010年成为宜昌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的目标。
二、具体措施
1、侦查监督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能特点,指定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青少年特点、善于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官专门承办青少年犯罪案件。
对于青少年犯罪案件,特别是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在受案前,应尽可能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案后,在依法讯问未成年人时要有其法定代理人在场,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在审查犯罪事实的同时应当认真收集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家庭情况、在校表现、成长经历等资料,分析研究犯罪原因,综合考虑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案件中要坚持寓教于审,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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