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的通知[范文]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定县鸿飞造纸厂
“11.11”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1日晚22时04分,甘孜州泸定县鸿飞造纸厂发生了一起火灾,经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大火于11日24时被扑灭,火灾导致厂房被烧毁8间,波及周边民房12间,直接损失达1200多万元。经州政府同意,州监察局,州公安局,消防队,泸定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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