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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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外来人员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4月8日凌晨,我省龙海市颜厝镇路边村下庄自然村一座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民宅发生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火灾原因和损失正在调查中。该起火灾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张新枫,部消防局局长郭铁男,省公安厅厅长陈由诚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王三运副书记要求“认真分析近段火灾抬头之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头,消除隐患”。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外来人口居住建筑火灾突出,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据消防部门统计,1-3月,全市共发生火灾612起,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60.9万元。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上升17.2%,死亡人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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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240%,受伤人数下降62.5%,直接财产损失上升6.6%。其中,发生重大火灾3起,造成13人死亡。第一季度全省3起重大亡人火灾均发生在我市。2月5日3时30分,石狮市灵秀镇港塘村仁义21号西侧外来拾荒人员搭盖的简易棚屋因用火不慎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月17日4时30分,晋江市新塘街道梧林社区民宅因燃点香烛不慎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3月31日凌晨5时05分,晋江市陈埭镇涵埭村一工人宿舍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今年来,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为认真吸取晋江市陈埭镇涵埭村“3.31”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从4月4-7日,县政府组织全县上下集中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并从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规划建设、经贸、外经、文体、旅游、工业区管委会抽调人员组成两个工作小组,对城区企业职工宿舍、经营性出租房、企业厂房以及宾馆、商场、超市、会堂、高层建筑等公众聚集场所展开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自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杜绝各类火灾事故。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及省公安厅《关于龙海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闽公传发[2006]16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外来人员居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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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泉政办明传[2006]74号)(精神,切实做好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该类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06年4月13日至6月13日再次对我县外来人口居住建筑开展为期2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及省公安厅《关于龙海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闽公传发
[2006]16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外来人员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泉政办明传[2006]74号)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筑“平安永春”,服务和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生态工贸旅游县建设为目标,从根本上改善我县外来人口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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