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及防台防洪
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依据《水法》、《防洪法》、《气象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和《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
(二)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原则。
(四)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挂靠在市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防汛抗旱指挥组,
各部门(单位)成立防汛领导组,工程管理单位成立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机构。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级政府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组)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二)市防指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73311部队副参谋长。
成员。市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旅游局、气象局、经济开发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销社、电力公司、晋江机场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有关领导。
(三)组织机构职责
1、市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市政府和省、泉州市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防汛指挥组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中小型水库和重要水闸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6)组织气象、水利、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市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市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市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人武部:根据市防指的要求,组织协调驻晋部
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市发改局。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及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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