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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思考 2

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思考

一、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

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整个禁毒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1、从禁毒战略上看

毒品泛滥、恐怖袭击、环境污染是当今人类社会的三大公害。据考证,世界毒品历史已有五百多年,而禁毒历史也已经一百多年了。经过一百多年努力,毒品的控制系统已近完备,但是毒品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为什么。因为毒品问题是一个相当特殊的问题。当今毒品种类多样化、毒品来源多元化,加上诸多的社会因素,以致毒品泛滥呈现出复杂化态势。

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毒品问题并非一次性危机,而是一个持续的挑战。

世界各国在长期的禁毒斗争中形成共识,必须把解决毒品需求放在高度优先地位。面向21世纪的禁毒战略,就是‚双减‛并行,即减少毒品供应、减少毒品需求并行。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比打击更重要。

要把毒品预防高度战略化。毒品预防是一项成本低、产出高的工作。国外研究表明,毒品预防上投入一元钱,相当于在打击毒品犯罪上投入七元钱,更相当于在戒毒康复上花费十四元钱。公安民警办理一起毒品案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流血牺牲,考虑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的成本,再加上给整个社会带来的社会成本,这种费用更是无法估量的。

2、从我国禁毒工作方针演变过程看

1991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禁毒工作方针是‚‘三禁’并举(禁贩、禁吸、禁种)、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1999年8月在内蒙古包头市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禁毒工作方针是‚‘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

2004年国家禁毒委研究制定《2004-2008禁毒工作规划》时提出,我国禁毒工作要遵循‚‘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禁毒法》立法过程中,公安部上报草案中使用的就是这一提法,是现行方针的雏形。后来,国务院法制局领导在审查中,将‚严格执法‛删去;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时,将‚四禁‛移到最后,将‚预防为本‛改为‚预防为主‛。

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共七章内容,将禁毒宣传教育放在第二章,紧随第一章总则之后,大大突出了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地位。

三是从实际成效看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毒品问题在我国死灰复燃。从那时起,我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经历了‚只干不说‛——‚多干少说‛——‚大张旗鼓宣传‛这样三个阶段。在前两个阶段,当时认为黄赌毒是丑恶现象,与社会主义本质格格不入,不能对外宣传。由于宣传教育缺失,社会公众不了解毒品,不知道面临的毒品形势,缺乏‚狼来了‛的警觉意识。导致我国在一个时期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很快,错失了在萌芽状态和起始阶段遏制毒品问题快速发展蔓延的最佳时机。

以1998年5月在北京成功举办‚全国禁毒展览‛大张旗鼓地开展禁毒宣传为标志,我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2005年4月全国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全民禁毒意识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各级领导日益重视禁毒工作,全民禁毒意识和拒毒能力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禁毒斗争热情日益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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