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苗发[2008]30号
中共苗店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苗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委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做好《苗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中期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并明确了镇、村两级各自分工,请认真执行。
组长:宋庆伟(镇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文献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梁华斌(镇党委副书记)
杨嘉成(镇党委副书记)张金和(副镇长)成员:闫献华(计生中心主任)
韩金荣(农业中心主任)
司倩(文化中心主任)
任运成(社会保障所长)
王军(派出所长)
刘潇(司法所长)
李茂林(财所所长)
李硕(卫生院长)
夏广春(中心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中期评估的协调、联络、汇总、汇报工作。办公室设在镇计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金和同志担任。
中共苗店镇委员会2008年8月16日
苗政[2008]37号
关于印发《苗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总体方案的通知》,按照《南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技术手册》有关要求及《社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特制定《苗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苗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各村工作责任人分工情况
苗店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八月十七日
苗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
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总体方案的通知》,按照《南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技术手册》有关要求及《社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目的、思路与目标
(一)评估目的
1、以本次对国家、省、市、县规划进展情况的调查和评估为载体,准确把握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若干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
2、及时发现国家、省、市、县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完善政策措施,改善规划实施的外部环境提供依据,确保规划主要目标顺利完成;
3、为各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奠定重要基础,促进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基本思路
1、按照本次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以“上位规划为主”的原则,对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进行评估,以此为载体,逐步探索建立面向以结果为主的乡、镇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评估制度框架和体系;
2、采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法,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一些重点指标进行抽样调查和综合评估,把握全镇人口发展总体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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