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发出的申请报告

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存在“三不”现象需亟待重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该项工作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点课题之一,直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关键。然而,目前基层纪委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中存在“三不”现象需亟待重视。

一是案件查办受制于同级党委“干预”,致使“不敢”报告工作。如,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然而,当前不少地方纪委、基层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在得到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这样就给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提供了可能和机会,有的腐败分子就利用这种不成文的习惯做法逃脱了惩罚。


(未完,全文共1422字,当前显示3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