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报告
合力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促进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决定执法检查
应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浦东从诞生到发展都与改革紧密相连。今年是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第9年,也是《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通过实施的第7年。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吴汉民、洪浩、薛潮,秘书长姚海同等出席会议。根据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执法检查报告。
自贸区建设为综改注入新活力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首家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从被确立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的那一天起,浦东就背负起国家战略的使命。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这“三个着力”,是中央对于浦东综改的要求,也涵盖了浦东综改的全部。
2007年4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按照“全国能借鉴、上海能推广、浦东能突破”的原则要求,浦东综改的目的就是围绕发展、促进发展,率先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综改的突破口就是以制度创新推动金融发展和自主创新,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和创新驱动为主的发展模式;综改的路径就是要以开放促改革;综改的对象是政府自身,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决定》实施7年来对落实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支持、促进、引导和规范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和先行先试提供法制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承载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域面积的浦东新区,改革大棋局又注入新的机遇与活力。浦东正将三中全会精神体现到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试验试点中,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化优势为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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