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九
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
之十一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8-09-1016:21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人口快速增多,城市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城镇化的新篇章,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1978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仅有1.7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17.92%。到2017年末,城镇常住人口已经达到8.1亿人,比1978年末增加6.4亿人,年均增加164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2%,比1978年末提高40.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04个百分点。
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3年)。改革开放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基本停滞。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产生;城乡农贸市场重新恢复和开放,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批农民转移到市场或工厂;下乡知青与下放干部陆续返城;对外开放梯度战略的实施与经济特区城市的逐渐崛起等,促进了城镇经济的活跃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1983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1.62%,比1978年末提高3.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74个百分点。
稳步发展阶段(1984—1995年)。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把改革重点转向城市。沿海开放城市设立,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开始松动,建市建镇标准适时调整,拓宽了农村人口流向城镇的通道,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推动我国改革进入新阶段,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促进了非农产业的发展。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
二、三产业转移,城市作为非农产业活动的中心,集聚作用进一步凸显。1995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9.04%,比1983年末提高7.4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62个百分点。
快速发展阶段(1996—2011年)。1996年起,我国城镇化进程开始加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从珠三角、长三角开始,以产业升级为基础,市场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社会发展水平迅速提高,集聚作用更加突出,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推动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快速提升,城镇化率也随之大幅度提高。2011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27%,比1995年末提高22.2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39个百分点。
新型城镇化阶段(2012年至今)。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城镇化进程进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质量提升的新阶段。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现“三个一亿人”的目标。近年来,为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土地、财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速度加快。从2011年末至2017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了7.25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1个百分点。2017年末,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35%。
二、城市发展呈现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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