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将纵深推进
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重点
监管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改革发展的六大关键词。本刊讯4月8日下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会议关注的六大关键词。会议指出,今后3-5年,是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当前要抓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重点做好6项工作。
未来三至五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
国资布局:经营性国资基本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领域,集中到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先导性产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企业发展:形成2-3家充分发挥投融资和国资流动平台功能的资本经营公司,3-5家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8-10家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基本完成1000多家非主业企业的资产调整、整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由18%提高到40%左右,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法人治理:基本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形成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者的机制,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国资监管:形成全面覆盖市属经营性国资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委托监管制度,实行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管。
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
在监管体系上,首先要做到全覆盖,监管不能有遗漏,监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制度必须统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要抓紧建立覆盖全市经营性国资的统一监管制度,包括产权评估、国资收益、财务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方面。通过实行统一规则,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资监管的阶段性,针对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国资采取分类监管模式。市属经营性国资,由市国资委实施直接监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公安、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建设领域及金融保险类国资,可以实行委托监管。要完善委托监管方式,落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推进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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