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创先争优”总结评比的通知
中国城建集团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奖励细则
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在全集团长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规范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奖励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对在集团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目的在于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集团品牌增光添彩,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评比奖励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标准,公开透明;
(二)民主推荐与统一衡量相结合;
(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重。
二、奖励的项目1.单位奖励项目中国城建年度优秀单位中国城建年度最优秀单位2.个人奖励项目中国城建年度三等功臣中国城建年度二等功臣中国城建年度一等功臣
三、奖励的条件
(一)单位奖励的条件
-1功绩突出。在集团经营发展、服务保障、效率提高、品牌保护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立了突出的功绩。
群众认可。在本单位群众评选投票时得票最多。
2.二等功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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