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创先争优”总结评比的通知
镇安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争先创优大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局各股室:
为了进一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根据《镇安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镇司发„2012‟36号)要求,结合全县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根本,以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为主要内容,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三问三解三比三促”活动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2012年度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股室)、创新争优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以下简称“评比工作”)。通过创先争优大评比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对工作负责,为民生服务的职业道德,把我局建成团结奋进、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优质服务型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2年度评比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评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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