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标准化试点评估准则[推荐五篇]
附件1会展标准化试点评估准则
第一条为推动会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服务业标准化水平,保障会展标准化试点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会展标准化试点评估工作由浙江省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负责。
第三条试点期满,试点单位可按照《会展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自查,自查合格的可向浙江省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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