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5篇
川北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
2016-11-3010:07信息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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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人才为先、引培并重、协调发展”的方针,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学科研医疗质量、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优化学科人才梯队结构为目的,充分发挥并调动各部门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广开渠道、按需引进、重视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原则
(一)按需引进,突出重点。以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依据,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确需扶植或补充的紧缺学科和重点科研所(室)等岗位引进优秀人才。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严格评议程序和公招考试考核程序,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与考察,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学校为主导,院系为主体”的两级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三)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其研究方向为该学科领域发展的前沿。
四、引进高层人才的层次
根据学校人才工作的需要,引进人才分下列五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
1、两院院士或世界级的科技领军人才;
2、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4、“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排前三名);
6、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二)第二层次: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层次: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4、省部级重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带头人;
5、省级优秀专家、高等学校“攀登学者”;
6、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二级岗教授;
7、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8、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
(四)第四层次:
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学科建设工作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五)第五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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