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1、进一步落实各项诊疗活动的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不得仅以房号作为识别依据。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后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2、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责任者都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保证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完善关键流程识别措施,即在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患者识别准确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制度,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辩识病人的一种手段。
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1、正确执行医嘱,不使用口头或点电话知的医嘱。
2、只有在对危重症患者紧急抢救的特殊情况下,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在执行时实施双重检查。
3、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流程,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错误。
1、建立与实施手术前确认制度与程序,有交接核查表,以确认手术必须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象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均以备妥。
2、建立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识的即刻停制度与规范,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病人、实施错误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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