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第一条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环境。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按照党和国家“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以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二、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逐级负责制,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把安全基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持证上岗,规范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做到岗位有职责、考核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奖评有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文明施工。
第二条分队队长、副队长安全责任
分队队长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副队长在队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一、具体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制度、措施和指示、要求。每半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半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半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待备查。
二、在布置月、旬生产计划时,要有安全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讨论落实。在检查、汇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检查、汇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要以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因超劳发生事故。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四、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交接班、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生产和安全设施的验收使用管理、机械使用管理、安全用电、爆破器材的领发、使用、保管和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制度,并付诸实施。
五、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按安全质量标准工地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考核,量化评分。经常深入工地,组织工人维护、保养机具设备和生产、安全设施、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施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并立即向上级反映。
六、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对新工人“三级教育”的车间教育、岗位教育和一般工种临时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要坚持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不得对无操作证的特殊工种工人分配特种作业工作。
七、掌握全队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准安排不具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条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要督促按期体检。
八、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效能,配齐工班安全员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九、督促工班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保证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落实并布置活动内容。
十、督促材料人员及时领发安全生产设备用料和防护、防寒用品,并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
十一、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十二、按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三条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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