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申报与授牌暂行办法[本站推荐]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申报与授牌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自:创新办
发表人:lx发布文号:渝科委发〔2015〕93号审核人:陈军发布时间:2015-09-29浏览数:1801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万盛经开区科技部门,在渝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申报与授牌暂行办法》已经市科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申报与授牌暂行办法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申报与授牌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管理,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和《重庆市科技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5〕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众创空间的申请受理、组织实施等具体管理行为,以及参与众创空间申请、审查、评价等环节中的相关责任主体。
第三条众创空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自愿申请、评选择优,统一授牌、分类指导"的原则组织实施,设定基本条件,不作总量控制,接受市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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