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
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以下简称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和《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1〕85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协调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设工作,研究和协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二)协调解决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设中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予以支持的事项。
(三)加强有关地方和部门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设中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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