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园区机构职能配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情况的汇报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设置、管理体制
暨运行机制情况的汇报
(2014年4月)
市编办各位领导:
根据调研的要求,现就德胜园区管委会机构职能配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为银川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由贺兰县人民政府代管。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①拟定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规章适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园区经济运行及综合统计分析;②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③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对入驻企业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④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入驻企业办理规划、土地、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各种证照、行政性审批手续;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园区企业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工作;⑥负责园区党建、群团、宣传文化、制度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⑦承担银川市委、市政府和贺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体制㈠人事管理
l、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内设机构的人事管理。
2、实行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灵活用人机制。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
3、所有聘任人员打破身份、年龄的限制,按照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聘任(在编人员保留原身份)。
4、部室负责人聘期为1年,聘任期间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5、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的,一般不再继续聘任同一岗位,应进行内部交流。
6、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实行合同式管理或契约式管理。
7、聘任人员全面实行绩效考核制,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以及岗位晋降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成绩排末位的予以解聘或调整。对犯有重大过失或造成严重失误者,可随时解聘,不受聘期影响。
8、落聘、解聘、辞聘以及免职的,岗位待遇自行解除。㈡工资待遇
1、在园区内部全面实行分配制度改革。所有在职干部和聘用工作人员按照《银川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定岗定薪方案》实行由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组成的灵活工资制度。
2、副职领导干部工资按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标准执行,在编人员年薪工资低于档案工资的,执行档案工资。
3、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基础工资占工资构成的70%,每月按时发放。
5、岗位绩效工资占工资构成的30%。岗位绩效工资采取月定量、定性考核及全年指标任务完成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年
终兑现。
6、在编人员按原身份核定的工资记入档案工资。㈢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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