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瑞龙电站
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按各自的分工,对所辖设备按照定时、定岗、定线路、定项目的“四定”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必须认真细致,提高巡回质量,使各设备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二条每个巡检点,都应按设备运行规程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做到不漏项,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
第三条接班后,值班人员按值长安排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且将巡检情况汇报值长,每班至少巡检两次。
第四条当班期间必须对主设备、辅助设备做重点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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