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彭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渝府〔2011〕11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彭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彭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彭水府文〔2011〕50号)、《关于更改行政区划名称的请示》(彭水府文〔2011〕51号)和《关于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彭水府文〔2011〕53号)收悉。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1个镇、6个乡
撤销汉葭镇、长滩乡、靛水乡、新田乡、鞍子乡、平安乡、迁乔乡。
二、调整黄家镇行政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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